关于开展2023年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第4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及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发展规划,现开展第四批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萃导师
集萃导师分为校内学术导师和校外产业导师两类,校内外集萃导师组成“集萃导师小组”,全程参与并负责对集萃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定期审核集萃研究生阶段性科研成果和培养进度,联合指导学生完成学业。校内学术导师须为中国矿业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我校研究生招生资格,并正在指导符合本次遴选条件内的研究生。校外产业导师来自创新中心体系内的相关联创企业、研发载体或研究所专家和产业界专职研发人员。
学校优先推荐校内学术导师参与创新中心组织的各类产业、学术交流活动,为其提供0.5万元/年的差旅经费;为校外产业导师到校开展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提供条件保障,优先推荐其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优先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到相关集萃联培合作单位创业就业。
二、集萃研究生
集萃研究生需按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中国矿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环节,在创新中心体系内专业研究所、联创企业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环节,并承诺以其集萃导师小组指定的方向进行选题并完成学位论文。集萃研究生学制内的学业奖学金(集萃奖学金)标准为硕士每生1.2万元/年,博士每生3万元/年,与其他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兼得,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三、申报条件
本次遴选要求集萃联合培养合作单位须来自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内专业研究所和联创企业,校内导师可自行登录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官网(http://www.jitri.cn),点击“集萃体系—研发载体/技术需求”查询并自行联系。
校内学术导师须与校外产业导师成立集萃导师小组,将产业真需求、企业真难题凝练为研究生培养课题,并依托该课题参与申请集萃研究生联合培养,不可单独申请“校内学术导师”或“校外产业导师”。
本次遴选的集萃研究生须由集萃导师小组在其校内学术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中进行选拔,数量不限,研究生个人不可单独申报集萃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组织动员相关校内导师积极与集萃体系内单位、校外产业导师联系申报。附件1中列出的单位为2023年集萃联培指标下达单位,本次可以超指标完成遴选。未安排遴选任务的单位(不在附件1中的)也可组织申报。非2023级的研究生(不考虑已进入学制最后一年或已处于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若有意参加集萃联合培养亦可被遴选,但不计入附件1的应完成指标数。
申报人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导师和集萃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培养方案》(附件3)。各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附件材料电子版打包汇总发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行健楼A410办公室。
联 系 人:丁淮、王青祥、江海深
联系电话:0516-83590337
工作邮箱:jitri@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2023级集萃联培研究生遴选指标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培养方案